- 1、蒲城县有人名下竟有2套公租房保障房,管理中心责令其腾退否则直接收回, 你怎么看?
蒲城县有人名下竟有2套公租房保障房,管理中心责令其腾退否则直接收回, 你怎么看?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处住房保障。这个人竟有两套公租房,岂不是站着茅坑不拉屎,浪费公共资源,剥夺他人本该享有的利益?
公租房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的居住权利。管理中心令其腾退,做法并没有错。
这种情况很正常?为什么这么说了呢?因为我见过这种相似的情况。一个家庭在城里有房产一套,但是家里有三人吃城市低保,而且还有一套廉租房。所以,社会怎么样?我们自己只需努力,很多事不是我们自己能左右,因为你我不够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