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餐饮(餐饮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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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健康餐饮这个问题,餐饮业发展趋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健康餐饮(餐饮业发展趋势)

一、健康餐的概念

健康养生餐饮通过理疗、食疗、美疗三大工程启动人体自身免疫系统,提高人体自身免疫力,使更多的人远离疾病,养心养身养颜,拥有健康。

可以说,健康养生餐饮的发展是由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决定的,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生活方式改善的迫切需要,是人们为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工作与生活节奏加快,家庭服务和单位后勤服务走向社会化的必然产物。

专业的健康养生餐饮会在营养配膳的同时;更注意美食与营养的平衡,突出色、香、味、搭配多种多样的特点,尊重中国饮食传统,对各色菜式进行逐步改良,使得食品既具美味又营养均衡,保证营养的摄入平衡。

例如北京东升凯莱酒店为宾客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其中,中餐厅以杭帮菜为主,辅以粤菜、湘菜,兼顾全日制餐厅。杭帮菜讲究原汁原味,轻油、轻浆与清淡,荤素搭配,色香味出众;烹小鲜餐厅选用新鲜的有机食材,注重膳食的天然、原生态,不含任何添加剂,保证营养的同时兼顾养生功效。

专业的健康养生餐饮会在营养配膳的同时,更注意美食与营养的平衡,非常注重每日的营养摄入量,忌暴饮暴食,坚持饮食的目的不是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为了健康养生的理念。

例如中国的道教饮食文化,提出重视烹饪和节制饮食的思想,始终贯穿着“人与天地参”的理论,讲求“天地合一”。北京东升凯莱酒店作为一家以道家文化为主题的酒店,餐厅的主打菜――杭帮菜,讲究“二轻一清”,即轻油、轻浆、清淡,契合“平和进补”的健康养生餐饮食补的原则,让人在品尝美味的同时体验到“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道家文化真谛和养生美食的终极内涵。

二、餐饮健康证怎么办理

1、带上身份证在健康证办理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贴上本人照片。

2、凭健康证办理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收费处缴费,并将该通知单返回到办证处。

4、健康检查、抽血、肛检、胸透。

5、健康证办理:自健康检查一周后,带本人一寸照片2张,培训合格证明到健康证办理处领证。

二、餐饮业健康证检查项目包括:

餐饮服务健康证体检项目有哪些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外科检查: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皮肤和淋巴结、***和**器等。

2、抽血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3、内科检查: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神经状况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色觉、听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5、肝功能检查:主要查转氨酶是否正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1、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3、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第十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与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内容:

(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

(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四)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的操作流程、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有条件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前款所列事项,方便申请人提出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率。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三、餐饮行业健康证要求

1、法律分析:办理条件:体检合格。体检地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检查项目: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2、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什么是健康餐饮

健康饮食是结合自身身体及外部环境,选择正确的饮食搭配,让食物来调节,改善自身的新陈代谢,保持身心处于平衡的状态,才是通往健康的正确途径。平时做到膳食平衡是身心健康的根本,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热量及营养素的平衡,酸碱值的平衡。根据情况选择自身需求,选择合适食物,常食用酸性食品有鸡蛋,鸡肉,面粉,鲤鱼,猪肉,牛肉,花生等。碱性食品有海带,西瓜,香蕉,草莓,南瓜以及绿色蔬菜等。

五、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如下:

2、(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

5、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

7、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

8、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

9、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

10、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1、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

12、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13、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

14、(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5、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

1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17、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

18、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

19、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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